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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4 ], n/ _) ^ M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继续通行的行为。即俗称的“闯红灯”。 5 L% V# t- D4 o* I% ?9 y. \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的。 ; S8 g# A$ h, w0 [) ?& D/ y: T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100元,记3分: - t/ Y% Z* L' j. P* H+ Q! 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4 u5 q* h& T; a V2 j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行为。包括机动车违反禁止掉头、禁止驶入等禁令标志的行为。 V' [$ \9 S- w6 g7 R8 s; D
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罚款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法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此处仅指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行为。
# \" n5 Z& ~4 ?9 D4 N9 F n9 E5 l 四、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
- e3 z( O" n.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被放行相位信号灯为绿灯,车辆在其他未被放行的车道内通过路口的,即直行相位为绿灯,左转车道为红灯时,在左转车道直行;或直行车道为红灯时,在直行车道右转的行为。
3 y3 I( b5 U1 L# R 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F+ C( f( T, `4 p9 |3 m# ]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处警告,记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罚款50元,记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处罚款1000元,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处罚款2000元,记6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7 B; C$ ~% H* y8 n( W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 A$ U8 Y i- J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 Z3 }; d. g) ~2 p- \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 Z2 ~1 M3 `4 n5 ]+ N( C
六、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或缓慢行驶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处罚款50元:
7 ]3 _7 E7 b0 `1 Y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即违反规定在网格线区域内停车的行为。 9 j0 ~& V$ ]/ H
七、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款50元: . C0 O2 h! h8 ]4 j, K% o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内行驶的行为。; r/ W( K5 ?' E! N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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