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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对《常熟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现综合许多热心市民通过电话问询和网络留言表达的意见和疑虑,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I* {1 t0 g+ |( A" P* T8 B
一、《公共交通规划》是城市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是一项中远期专业规划,规划实施期限中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规划编制的根本目标是提供更加惠及城乡居民、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出行服务。
; A8 J+ J2 p) N2 N" A, k 二、公交线路的调整优化客观上是持续的、动态的工作,《公共交通规划》所述的部分线路优化调整不是简单机械的截断和缩短,而是基于将来城市公交系统和场站设施的逐步完备、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全市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工业集中区布局的动态发展所规划的中远期发展方向。
I9 F. D% E! l 三、《公共交通规划》报批前的公示期间,规划、交通部门将认真听取和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并根据大多数市民的意见不断优化完善规划方案,以通过共同努力,使我市的公交一体化和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人民。0 @, `: o5 E* {9 n1 `
四、在将来线路调整方案实施前,我们还要组织召开各个层面市民参加的听证会,以便民、高效为根本出发点,来确定具体调整方案。
* m# m9 }& ~# V- z& c3 R 感谢热心市民对交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
& h6 }, Q2 [. ]# S, L常熟市交通运输局7 M' Z: M, E& r' @9 z3 L3 N) H
2014年1月9日5 ?5 a* c$ V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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