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2月25日,男子吕某因前一辆公交车未进站载客,将怒气发泄到后一辆公交车上,捡起石头砸碎公交车挡风玻璃。
/ G+ Z7 A# n$ s1 s- A- p; p1 l$ [. U( i3 Q8 o
当天12时左右,吕某在支塘镇204国道与窑石路路口处等公交车。不知何缘故,一辆202路公交车没有进站载客就驶离,吕某连连追喊都没让车停下来。吕某顿时火冒三丈,只能在寒风中等候下一辆车,越等火气越大。12时30分左右,李某驾驶着另一辆202路公交车驶来,吕某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往公交车扔去。只听见“哐当”一声,公交车的前挡风玻璃瞬间碎了一地。1 {9 J% F* g5 H+ Q* ~5 O$ X, \
' I% U2 ^2 l+ I, r8 M$ f( _7 j
李某停下车,看着怒气冲冲的吕某一头雾水,向警方报警求助。民警来到现场,吕某当场向李某和民警反映了前一辆公交车没有载他的事情,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取得李某及公交公司的谅解后,吕某赔偿了砸坏玻璃的损失2600元。
9 o# g: d% b! u, [" x3 M7 |* z
) m& L% t2 a7 i p8 b吕某因为自己一时气愤做出了不当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公交车的行车安全,还造成了自己的经济损失。遇到类似载客问题,市民可以通过投诉反映等合理途径解决,千万别因一时冲动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