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男子吕某因前一辆公交车未进站载客,将怒气发泄到后一辆公交车上,捡起石头砸碎公交车挡风玻璃。6 k. Z. g g0 D" }+ i0 \/ J)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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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2时左右,吕某在支塘镇204国道与窑石路路口处等公交车。不知何缘故,一辆202路公交车没有进站载客就驶离,吕某连连追喊都没让车停下来。吕某顿时火冒三丈,只能在寒风中等候下一辆车,越等火气越大。12时30分左右,李某驾驶着另一辆202路公交车驶来,吕某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往公交车扔去。只听见“哐当”一声,公交车的前挡风玻璃瞬间碎了一地。 3 R0 E+ i; R! S0 X {/ v3 }3 X c8 P1 r' c# Y
李某停下车,看着怒气冲冲的吕某一头雾水,向警方报警求助。民警来到现场,吕某当场向李某和民警反映了前一辆公交车没有载他的事情,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取得李某及公交公司的谅解后,吕某赔偿了砸坏玻璃的损失2600元。 & q3 [9 {3 ]# }0 z) C+ A; s G 7 r. m! p; W V) p3 i吕某因为自己一时气愤做出了不当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公交车的行车安全,还造成了自己的经济损失。遇到类似载客问题,市民可以通过投诉反映等合理途径解决,千万别因一时冲动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