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 g% B" ?' z1 e 张先生把两瓶“剑南春”拿回家后,心里还是不踏实。于是,他来到观音阁工商所请执法人员帮忙。工商执法人员通过联系生产厂家,为其作出了鉴定。结果正如张先生所担心的,两瓶酒都是假的。 & p0 E% A' H: \! c& S3 Q& U : y# a. i, o% U$ q+ ]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与张先生一起来到那家烟酒店。老板看到张先生所购买的两瓶酒时,当场表示,自己店里并不卖这个品牌的酒。见到张先生的销售单据,老板又改口说有可能是店员私自将自己弄来的酒放到货架上卖,至于销售单据上所写的“假一罚十”,也是店员的个人行为,他并不知情。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并没有发现店内有同品牌的酒销售。虽然对于老板的说法,执法人员无法核实真伪,但执法人员表示,不管老板知不知情,假酒是从其店内销售出的,作为经营者就难辞其咎。 7 @. b) W3 _ X- {! P. d 7 b" j. A/ x5 W$ R W1 L& b7 I0 s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老板最终决定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除退还张先生600元购物款外,另赔付6000元。张先生对此表示满意。作者: yzhd 时间: 2015-4-16 17:18
老板卖假酒怎么处理?